בגדי כהונה
祭司礼服
每位祭司四件,大祭司八件,“为荣耀,为华美”。
文本、图示与复原
וְעָשִׂיתָ בִגְדֵי־קֹדֶשׁ לְאַהֲרֹן אָחִיךָ לְכָבוֹד וּלְתִפְאָרֶת׃
And thou shalt make holy garments for Aaron thy brother, for splendour and for beauty.
尺寸与材料
- 祭司
- 长袍、裤子、头饰、腰带密西拿 / 塔木德: 记录于《密西拿》或塔木德,即保存圣殿实践与律法的拉比文本。
普通祭司用细麻;大祭司的附加礼服用金、蓝、紫、朱红和细麻。
功能
服事所必需;祭司必须完整穿戴才可服事。
日常与年度用途
每次服事都穿。
赎罪日,大祭司也穿朴素的白麻衣服事。
诠释
本站在此不添加象征性解读。
历史问题
- 以弗得的确切外观以及十二块宝石的颜色有争论。
在第三圣殿中
哈拉哈:拉姆巴姆: 由迈蒙尼德(拉姆巴姆)在《密西拿托拉》中编为犹太律法。服事所必需。参见大祭司探索器。
该器物的所有来源